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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9 16:14:03    点击: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增强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根据培养方案要求,专业实践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共6学分,研究生依次完成专业实践计划环节、专业实践总结报告环节、专业实践期满考核环节方可取得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现将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依据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细则(试行)(2020版)》

二、考核对象

2020级(含)及以后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包括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等3个专业学位类别。

课程代码:Z1BX3018  名称:工程专业实践

三、时间安排

为确保学位申请相关工作顺利开展,2020级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2023320日前完成专业实践考核;2021级、2022级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第五学期末之前完成专业实践考核。

四、考核流程

进入专业实践环节,研究生须于开展专业实践一个月内向学院提交经校内外导师审核的《专业实践计划书》,交学院审定后留存;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满六个月,按计划完成专业实践全部学习内容的,应按规定撰写《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并分别交校内外导师评价认定;研究生结束专业实践环节前,校内导师应联合企业导师,为研究生组织专业实践期满考核,按规定填写并签署意见的《专业实践期满考核表》交学院审定后留存。

研究生登录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https://yjspt.xidian.edu.cn/),进入“专业实践”应用,依次填报实践申请、计划书审核、月报审核、实践考核管理等模块,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相关附件,提交所在学院审定,通过考核后即可完成学分认定。

五、注意事项

专业实践是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必要条件,《专业实践计划书》《专业实践总结报告》《专业实践期满考核表》将和其他学习档案一起归档,各单位要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夯实校内外导师责任,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应用界面右下角“意见反馈”栏提出,或与专业学位与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办公室联系,研究生院将持续进行优化完善。

联系人:谢苏阳  龙丽霞

  话:029-8189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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