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电主站

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要求及流程变动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9 13:59:04    点击:

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要求及流程变动说明

各位导师:

9月份助研津贴将于近日开始提交,经与计划财务处、科学研究院细致沟通、讨论研究,决定根据《西安子科技大学科研劳务费管理规定(试行)》(西电科〔202349),对助研津贴发放要求及流程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助研津贴属于科研劳务费的一种,应严格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劳务费管理规定(试行)》的各项条款进行发放。

二、导师每月20日至30日通过助研津贴管理系统提交发放申请(2月和8月不安排发放),次月月初由计划财务处统一发放,计入次月发放的科研劳务费。补发助研津贴按照实际发放时间计入科研劳务费,补发助研津贴时,不得与当月正常发放的助研津贴使用同一张经费卡。

三、导师发放助研津贴及其他科研劳务费年度总额硕士研究生不超过6万元,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2万元。

四、导师对单人单次发放助研津贴超过5000元(含)的,须附情况说明,经二级单位审核后,提交至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目前,助研津贴管理系统正在优化线上审核功能,之后将实现线上办理。系统功能实现前,请各位老师提交纸质版情况说明。

五、本月,助研津贴管理系统新增科研劳务费发放承诺弹窗功能,经项目负责人确认提交,即视同承诺已知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研劳务费管理规定(试行)》及发放项目对应的国家及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联系人:王松

联系电话:029-8189131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91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