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22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2022年陕西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提名工作,采取提名专家、提名单位(统称提名者)提名的方式。
(一)专家提名
1.陕西省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下同)、2012年(含)以来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奖人(省科学技术最高成就奖获奖人、省基础研究重大贡献奖获奖人,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可每人独立提名1项省自然科学奖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2012年(含)以来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2017年(含)以来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及以上奖等第一完成人,可2人(含)以上联合提名1项省自然科学奖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3.提名专家应在陕全职工作,年龄不超过70岁(院士不超过75岁,以出生年月计);应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和学科专业(二级学科)内进行提名;不得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不参与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主责专家,提名项目的建议授奖等次应不高于主责专家所对应的获奖等次,与项目候选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得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不是提名单位,我校各提名项目可通过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电子学会等提名单位进行提名,具体要求如下:
1. 选择陕西省教育厅作为提名单位的,需获得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含)以上的项目。
2. 选择陕西省电子学会作为提名单位的,需获得陕西省电子学会奖。
3. 其他尚未明确提名单位的,请与科研院奖励办联系,由科研院奖励办统一协调处理,确定提名单位。
(三)提名等级
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省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提名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提名者应当严格依据省科学技术奖的标准条件,说明提名项目的贡献程度及等级建议。提名项目提交后建议等级不得变更。
提名项目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种情况。评审专家严格实行定标定额评审,遵照评价标准评审,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独立投票表决。提名“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提名“二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三等奖。
(四)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2022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1)中明确的有关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省自然科学奖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20年5月31日前公开发表,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0年5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涉及土木建筑工程类的项目应提交整体工程验收报告,应在此时间前完成)。
2. 省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提交的主要论文专著的作者;省技术发明奖项目必须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
3.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 2021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 2020年度和2021年度连续两年经评定未获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和材料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6.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后提名。
7. 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8. 用于支撑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著作(含计算机软件)、动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或本年度省科技奖其他提名项目中使用。
9. 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相关领域提名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等,在未获得有关主管行政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两年(2020年5月31日后审批)的不得提名。
10. 严格科研诚信要求,原则上科研工作管理人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完成人。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应严格一致,未通过系统生成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提名书附件应根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中上传。书面提名书中须提供原件(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专家提名意见、完成人合作关系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提名书对应页面。
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胶装成册,不需另加封面,单面打印。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附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使用彩色复印件。
通用项目(人选)提名材料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
三、时间安排
(一)分配提名号
1.专家提名
提名前由主责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箱向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邮件发送地址:1203840149@qq.com),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附件2,文件标题为“提名专家姓名+奖种+奖等”)。
专家申请提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2日17:00,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发送提名号和密码。
2. 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为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电子学会以及前期由科研院统一协调的提名单位,由科研院奖励办于6月17日12:00前将提名号统一反馈至各课题组;课题组自行联系的提名单位,由课题组单独向对应提名单位获取提名号。
(二)报送材料
1. 2022年6月13日12:00前,发送电子版公示材料(命名格式:第一完成人+奖种+奖等)至科研院奖励办邮箱,公示材料一经提交,不得修改,科研院奖励办于6月14日至20日统一进行公示(具体公示要求见附件3);有联合申报单位的,请各课题组通知对方单位同步开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工作单位、完成单位均需进行公示)。
2. 2022年6月17日17:00起,各提名项目完成人凭提名号登录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登录路径: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kjt.shaanxi.gov.cn)——点击“科技业务”栏下方“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凭提名号登录填写。
3. 2022年6月23日12:00前,第一次提交纸质提名书至科研院奖励办进行审查;并将联合申报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提交至科研院奖励办,逾期不予受理。
4. 2022年6月29日12:00前,修改完善后,第二次提交纸质提名书至科研院奖励办进行审查。
5. 2022年7月4日12:00前,通过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版提名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6. 2022年7月7日12:00前,提交管理系统生成的带正式版水印的纸质提名书原件一份(签字盖章)至科研院奖励办并将电子版提名材料(主件和附件,命名格式:提名号+第一完成人+奖种+奖等),发送至科研院奖励办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校区行政楼505A办公室(科研院奖励办)
联系人:李鹏、王玉坤
联系电话:029-81892583
邮箱:kjjl@xidian.edu.cn
附件: 1.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2.专家提名申请表
3.2022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公示要求
科学研究院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