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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遵守科研活动管理规范 共同打造安全科研环境

发布时间:2022-06-23 09:48:38    点击:

2022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确保科研活动安全是学校科研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责任,是推动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科研活动安全的重要性

在科研活动的实施过程中,实验设备和材料复杂、使用频繁、研究性实验风险难以完全预见等特点,使得安全成为保障科研活动顺利开展的重中之重。科研活动安全问题涉及类别广泛,涵盖化学、生物、电气等众多领域,在实验过程中稍有疏忽,就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一旦事故发生导致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甚至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不仅可能会造成财产损失、不良的社会影响,更可能会对科研人员的生命健康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因此,各科研单位要坚决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主体责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科研活动过程的安全。科研活动的参与主体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各类实验指导手册、管理规范等,共同打造安全可控的科研活动环境。

二、保障科研活动安全我们该如何做?

(一)科研活动主体单位

1、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科研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并张贴悬挂在显眼处。

3、科研工作场所(特别是实验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要配备齐全;对于特殊岗位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经过相应的培训。

4、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备、设施、物品及技术操作等应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要保证实验室观察窗的可视性,门口需张贴安全信息牌;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现场处置措施应张贴或悬挂于科研工作场所显眼处,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应急演练。

5、科研工作场所应整洁有序;要保持安全通道通畅,保证所使用的应急设备(如灭火器等)取用便捷,不受阻挡。

6、对科研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科研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应履行的安全义务。

(二)科研活动参与人员

1、科研工作人员进入科研工作场所后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各类记录。

2、科研工作人员应根据需求选择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在使用前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及完好性等,熟悉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

3、危险场所科研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要密切注意实验进程,进行危险实验时至少需有2 人同时在场。

4、在科研工作场所(特别是实验室)内不得从事与工作性质无关的活动。禁止在室内吸烟、使用明火、睡觉、进食等;不得放置与工作性质无关的物品。

5、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突发事故,应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应迅速疏散现场人员,并立即报告安全管理人员和本单位负责人。

6、科研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处置危险废弃物;最后离开时,应做好场所内水、电、气和物品的安全检查,并做好个人清洁。

7、仪器设备以及空调、电脑、饮水机等一般不得持续开机过夜,如确有需要,必须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营造安全有序的科研环境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努力,强化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在根源上对科研活动安全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共同打造不发生事故、有安全保障的科研环境。

 

 

本文内容参考自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科研院所安全管理指导手册》(2019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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