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具体要求
详见《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指南》(见附件1)。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通过“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应严格一致,未通过系统生成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有相互对应的印证关系,提名书附件应根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中上传。书面提名书中须提供原件(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推荐学校意见、推荐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提名书对应页面。
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胶装成册,不需另加封面,单面打印。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附件复印件一律采用A4规格,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使用彩色复印件。
通用项目(人选)提名材料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
三、时间安排
(一)分配提名号
2023年1月2日12:00前,请有意向申报的课题组提交申报意向摸底表(见附件2)至科研院奖励办邮箱。
2023年1月3日18:00前,科研院奖励办将为提交过摸底申请表的团队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登陆帐号和登录密码。
(二)网络申报
请各申报人于2023年1月26日18:00前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完成网络申报,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书原件pdf版回传系统。
(三)报送材料
1. 2023年1月10日12:00前,发送电子版公示材料(命名格式:第一完成人+奖种+奖等)至科研院奖励办邮箱,公示材料一经提交,不得修改,科研院奖励办于1月11日至16日统一进行公示(具体公示要求见附件3);有联合申报单位的,请各课题组通知对方单位同步开展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工作单位、完成单位均需进行公示)。
2. 2023年1月10日12:00前,第一次提交纸质提名书至科研院奖励办进行审查。
3. 2023年1月17日12:00前,修改完善后,第二次提交纸质提名书至科研院奖励办进行审查;并将联合申报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提交至科研院奖励办,逾期不予受理。
4. 2023年1月26日12:00前,通过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电子版提名材料,提交后不得修改。
5. 2023年2月13日12:00前,提交管理系统生成的带正式版水印的纸质提名书原件一份(签字盖章)至科研院奖励办并将电子版提名材料(主件和附件,命名格式:提名号+第一完成人+奖种+奖等),发送至科研院奖励办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校区行政楼505A办公室(科研院奖励办)
联系人:王玉坤、李鹏
联系电话:029-81892583 13359215932
邮箱:kjjl@xidian.edu.cn
附件1: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工作指南
附件2: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摸底表
附件3: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公示要求
附件4:2023年度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科研院奖励办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