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陕科办发〔2024〕17号)文件要求,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做好我校提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2024年度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采取提名专家、提名单位(统称提名者)提名的方式。
(一)专家提名
1.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下同)、2019年(含)以来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可3人联合提名1项省最高科学技术奖;每人可独立提名1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2019年(含)以来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2019年(含)以来获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第一完成人可2人联合提名1项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3.第一完成人提名年龄不超过70岁(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院士提名年龄不超过75岁(194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应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提名专家每人可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省科学技术奖限1项;提名专家不得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完成人,不得参加本人提名项目的评审活动。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主责专家,提名项目的建议授奖等次应不高于主责专家所对应的获奖等次,与项目候选人同一法人单位的提名专家不得超过1人。
(二)单位提名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不是提名单位,我校各提名项目可通过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电子学会等提名单位进行提名,具体要求如下:
1.选择陕西省教育厅作为提名单位的,需获得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二等(含)以上的项目。
2.选择陕西省电子学会作为提名单位的,需获得陕西省电子学会奖。
3.其他尚未明确提名单位的课题组,请与科研院奖励办及时联系,以便科研院奖励办统一协调向相关提名单位争取提名指标。
(三)提名等级
最高科学技术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创新驱动秦创原奖不分等级,分为杰出贡献奖和贡献奖两个类别。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专用项目设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
提名省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实行按等级标准提名、独立评审表决的机制。提名者应当严格依据省科学技术奖的标准条件,说明提名项目的贡献程度及等级建议。提名项目提交后建议等级不得变更。
提名项目等级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种情况。评审专家严格实行定标定额评审,遵照评价标准评审,分别对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独立投票表决。提名“一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二等奖,提名“二等奖”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参评三等奖。
(四)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除必须符合《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外,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公开发表满2年(2022年6月1日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2022年6月1日前)。
2.自然科学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应当是主要论文(专著)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技术发明奖项目一般应获得授权的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三位的候选人一般应为授权国家发明专利的发明人。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4.2022年度和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5.经2022年度和2023年度提名评定未授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同样技术内容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6.2023年度通过专业会议评审后撤奖的项目(人选),不得以相关技术内容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7.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8.提名项目应当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9.支撑提名项目的标准、专利、论文等知识产权,应为本项目独有,且未在已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奖项目或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其他提名项目中使用。
10.涉及国家法律法规审批的提名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等,在未获得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批准,或行政审批时间未满两年(2022年6月1日前)不得提名。
11.在陕连续工作不少于5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的外籍人员(2024年6月1日前),可被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12.近5年曾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或“陕西省三秦友谊奖”的候选人(或组织)可优先提名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书填写要求
(一)通用项目
通用项目提名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提名书通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提名书由系统生成的电子版打印,电子版提名书与纸质版提名书应严格一致,未通过系统生成自行编写的不予受理。
提名书主件所填内容应与附件中各类佐证材料一一对应,提名书附件应根据主件内容对应整理,并在系统中上传。纸质版提名书中须提供原件的部分(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专家提名意见、完成人合作关系等),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提名书对应页面。
纸质版提名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单双面打印均可。提名书主件彩色打印,附件一律采用A4规格,如原件是彩色的一律使用彩色复印件。
通用项目(人选)提名材料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
(二)专用项目
根据保密要求,专用项目不得在线填报,按照提名手册的模板填写纸质材料,并按照附件要求准备纸质附件材料。
三、分配提名号
(一)专家提名
提名前由主责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箱向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请表(邮件发送地址:kjtjlb@sstrc.com),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文件标题为“提名专家姓名+奖种+奖等”)。
专家提名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25日17:00,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发送提名号和密码。
(二)单位提名
提名单位为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电子学会以及前期由科研院统一协调的提名单位,由科研院奖励办于6月26日12:00前将提名号统一反馈至各课题组;课题组自行联系的提名单位,由课题组单独向对应提名单位获取提名号。
四、其他事项
前期,科研院奖励办已于4月30日至6月12日,组织完成了本年度省奖预申报工作,并且完成材料初审工作。前期未参加预申报工作的课题组,如有意愿申报本年度陕西省科学技术奖,请务必于6月17日12:00前登录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研系统(https://kyglxt.xidian.edu.cn/apps/userAction!do_switchGroup.action?switchGroupId=2&ck=8YH5VLHTQK716YZ2QRPRLRR5B2ZDBBR4)填写申报意向(科研系统-奖励-科技奖励摸底和申报),已参加预申报并在“2024年陕西省省奖”微信群的课题组无需再次填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校区行政楼505A办公室(科研院奖励办)
联系人:李鹏、王玉坤、敖行
联系电话:029-81892583
邮箱:kjjl@xidian.edu.cn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科学研究院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