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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国际交流资助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5 17:24:22    点击:

根据学校年度学生国际交流工作安排,现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国际交流资助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类型

(一)短期交流项目

参加由学校组织或认定的不满90天国际交流活动,包括:

1.课程项目:学生参加专业学习、科学研究、毕业设计等交流活动;

2.实习项目:学生参加国际组织实习或其他国际企业实习等交流项目;

3.竞赛项目:学生参加各类国际竞赛;

4.活动项目:学生参加高水平国际会议、论坛、研讨会、工作坊等其他国际活动。

(二)长期交流项目

参加由学校组织或认定的90天及以上国际交流活动。

二、资助标准

(一)短期交流项目

本科生资助额度原则上不高于8000元/次,研究生资助额度原则上不高于20000元/次。

(二)长期交流项目

长期交流项目分为三个等级,具体如下:一等资助:按照20000元/学期,40000元/学年;

二等资助:按照16000元/学期,32000元/学年;

三等资助:按照12000元/学期,24000元/学年。

具体资助等级由国际交流资助评审组评审议定。

三、申请资格:

(一)参加项目期间为全日制统招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诚实守信,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三)按规定履行国际交流项目校内派出审批手续;若参加学分项目,需提前制定学习计划并通过学院审批,完成既定学分数,顺利完成交流学习任务并按期返校;

(四)在校期间无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情况;

(五)在交流期间能够遵守所在国家及地区法律,无损害国家利益、危害国家安全等违法违纪行为;

(六)必修课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七)申请学生无欠费(学费、住宿费)、欠款行为。

(八)合作办学学生不纳入本办法资助范围。合作办学学生资助由各合作办学承办学院单独实施。

四、其他规定

(一)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生在校期间最多获得一次短期和一次长期项目资助资格。

(二)参加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并获得实习方认可,经学校国际交流资助评审组认定,对项目花费(含国际旅费、保险费、项目费)提供最高20000元资助,线上实习按照资助标准的50%给予资助。

(三)具有下列情况的,扣减或不予资助:

1.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受国家、学校其他项目或导师资助等国内渠道资助)的项目不重复资助。

2.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违反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擅自提前回校、逾期不归、迟归、未按规定完成学习计划等行为。如交流期间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提前回校、逾期不归、迟归、未按规定完成学习计划等,将由国际交流资助评审组议定实际资助额度。

3.线上授课的国际交流项目原则上按同类型项目资助标准的50%给予资助。

五、申请材料

申请资助需提交材料:

(一)短期交流项目需提交: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国际短期交流资助申请表》;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国际短期交流访学报告》;

3.项目邀请或录取函,项目成果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需提供);

4.相关项目费用(不含在外生活相关费用)支付票据复印件。

(二)长期交流项目需提交: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国际长期交流资助申请表》;

2.交流院校或实习单位录取通知书;

3.外方学校成绩单、或外方单位对学生实习期间的综合评价;

4.项目成果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需提供);

5.相关项目费用(不含在外生活相关费用)支付票据复印件。

申请人需于2023年6月2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资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咨询方式

联系方式: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郭老师徐老师

办公室地点:南校区行政楼306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1891028

附件: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国际交流资助申请流程图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国际长期交流资助申请表

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国际短期交流资助申请表

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国际短期交流访学报告

5.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国际交流资助审核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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