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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2 09:05:24    点击:

各学院、新生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16号)、国家最新政策要求依照关于印发<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西电学〔20228号),现开展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资助标准与名额分配

1.资助标准

我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二等两档,分两学期发放。资助标准为一等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可申请评定高等次国家助学金。

2.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基准名额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库学生人数为准,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摸排,动态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总体情况,一等和二等获助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名额不计入各单位基准名额。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8.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四、评定程序

1.个人在线申请

学生登录学校一站式网上服务大厅(http://ehall.xidian.edu.cn),搜索“助学金”模块,在线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申请流程操作手册见学工处网站“下载专区”)。

2.民主评议

各班级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要确保每个宿舍都有学生代表进入评议小组。在辅导员指导下,以对全班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照文件要求,对每名申请学生深入调查摸底,进行全面、客观评议,并将初评结果上报所在学院/书院。

3.院级审核

各单位要认真审核初评结果,按照工作要求严格把关,填写审批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本学年拟获国家助学金名单确定后,填报《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推荐汇总名单》(附件1)。

同时,要逐一与在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比对,确保应助尽助。对于未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逐一核查,明确原因,填报《2024~2025学年在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国家助学金情况核查》(附件2)。

4.学校审定

各单位将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报至学校,学校复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本科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商由计划财务处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至学生银行卡。

五、举报与监督

1.各单位须设立咨询、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并随评选通知一起向本单位全体学生公布,在国家助学金评定全过程中接受学生监督和举报。学生如在评选过程中产生异议,可向辅导员和院级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反映。学校电话:029-81891099,咨询反馈邮箱:xgczzk@xidian.edu.cn

2.在国家助学金评定和发放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不进行公示、拆分资金等违规行为,严禁提取班费等挪用国家助学金的违纪行为。对所有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学校严格按流程查处,对于经查明属实的将严肃处理。

3.国家助学金属于助困类型资助项目,获得此项资助学生要妥善使用资金,用于日常基本生活花销等合理项目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及时将相关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学生。切实加强评定管理,全面摸排特殊困难类型、受灾情影响学生,确保动态、精准认定。深入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用开支。

2021、2022、2023级本科学生,全体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英中法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由学院负责,2024级本科学生由新生书院负责,2024级预科学生由预科学院负责。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无需学生个人申请。各单位核查无误后汇总报送《2024年秋季学期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汇总名单》(附件3)。

2.加强过程管理,建立受助学生台账。各单位要及时了解掌握受助学生在校情况,对于出现学籍异动(办理保留学籍、休学、退学等)或存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第十三条所描述情节的学生,及时上报学校办理助学金停发等手续。

3.请各单位于1031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本科生院资助科,纸质版需由学院/书院学生工作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

1《2024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涵盖以下内容:评定工作组成员名单评定工作开展整体情况、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处理举报及投诉情况等。

2)学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系统导出双面打印);

3《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推荐汇总名单》(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系统导出);

(4)《2024~2025学年在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国家助学金情况核查》(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

5《2024年秋季学期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汇总名单》(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 系 人:杨

联系电话:81891099

联系邮箱:xgczzk@xidian.edu.cn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推荐汇总名单

   2. 2024~2025学年在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国家助学金情况核查统计

   3.2024年秋季学期在校退役士兵学生汇总名单

本科生院

20241021

  • 附件【附件1-3.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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