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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非教师准聘人员申请转入事业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5 15:26:46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人员聘用和分类管理,落实学校分类考核评价制度,现将2024年非教师准聘人员申请转入事业编制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此次申请转入事业编制人员是指由学校统一聘用在管理、辅导员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三年(年限计算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的非事业编制准聘人员(不包含各类外聘人员);

2.参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准聘制辅导员、一般管理及其他专技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西电人〔2019〕23号),中期考核为合格且符合转入事业编条件者,可申请转入事业编聘用。

转入事业编聘用条件:

聘期内历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包括来校当年因工作时间未满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未定等次”者),且聘为学校副科实职或七级职员及以上岗位或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学术六岗及以上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此外,聘期内获得全国性先进个人荣誉奖项或为学校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经学校认定的,也可提交申请。

二、申报程序

符合转入事业编聘用的准聘人员登录“转入事业编申请系统”(https://zbsq.xidian.edu.cn)或登录人力资源部官网,在应用事项模块中选择“准聘人员转入事业编”,根据填报说明,按系统提示操作步骤在线填写并提交,填报信息须真实准确。

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在“个人数据一张表”(https://me.xidian.edu.cn)对申报数据进行真实性审核,登录转入事业编申请系统(https://zbsq.xidian.edu.cn)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一)个人申报:9月25日-10月11日

1.申报人登录转入事业编申请系统“个人报名”模块进行报名,选择岗位类型。

2.点击“个人数据维护”模块,在二级菜单中点击“个人数据一张表”,在“待办任务核”中选择“2024年准聘人员转入事业编数据核对”对已有数据、缺少数据和有问题数据进行修改,新增数据和修改数据需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申报人登录转入事业编申请系统,按提示操作步骤填写个人工作总结并进行数据同步,同步完成后在相应业绩模块按照代表性业绩限项数选择数据进行引用并保存提交。

(二)单位推荐:10月12日-10月18日

申报人修改补充完善数据后,所在单位负责人登录“转入事业编申请系统”,点击“评审管理”模块,点击“评审工作”-“单位推荐”,在“是否同意推荐”一栏填写意见,并点击“签名”,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键,单位推荐结束。

线下审核:10月19日-10月25日

申报人登录转入事业编申请系统“转事业编申请表”模块,点击“预览”下载打印表单,并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加盖公章,递交至人事处人事科。辅导员还需经研工部/学工部审核,给出推荐意见。

三、其他说明

(一)获得职务、职称、职级及奖项、业绩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

(二)经学校与聘用人员协商一致,转入事业编内人员签订事业编聘用合同。

联系人:李书田 81891872

人力资源部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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